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1.企业(单位)申领。首次申请提供: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首尾页(即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与合同期限页)或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和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等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信息、公益性岗位安置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由人社部门进行内部核查、信息比对。
2.个人申领。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线上办理
企业(单位)请登录“秦云就业企业用工供需平台”,系统网址:https://qinyunjiuye.cn。个人请注册“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办理。
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1.企业(单位)申领。应在完成参保缴费后,提出补贴申请。人社部门随时受理,按程序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个人申领。应在完成参保缴费后,及时提出补贴申请。人社部门随时受理补贴申请,按程序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社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省级参保对象由属地人社部门受理)
办理时限
人社部门一般按月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政策咨询
就业促进处 029-63915076
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申请材料
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单位通过银行发放的工资明细账(单)等材料。
申领流程
用人单位及时提出补贴申请,人社部门随时受理,按程序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社部门
办理时限
人社部门一般按月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政策咨询
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029-87290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