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你需知道的事!
作者:冀世保发表时间:2022-06-25
各位毕业生们
劳动合同
是维护自身权益最重要保障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几点要注意哦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针对特殊行业) 。
注意: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提醒:试用期是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双面合同:一份合法“假”合同、一份不合法的“真”合同;
霸王合同:合同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处于被动地位;